行业分类
煤电谈判仍在僵持:煤价超出预期 电企不买账
日期:2014-01-07 10:06  
中国化学与物理电源行业协会
煤电谈判仍在僵持:煤价超出预期 电企不买账
    按照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关于指导做好2014年煤炭产运需衔接工作的通知》,2014年年度合同应当在2013年12月底之前全部完成汇总,但因为部分煤企尚未完成合同签署,合同汇总的日期延至1月9日24时之前。以往的“煤电顶牛”局面,今年会以怎样的方式演变,值得持续关注。

    2014年已经过去一周,在2013年年末就本该结束的煤电谈判仍旧处于僵持状态。

    煤电双方除了煤价尚未谈妥之外,对于选择何种定价方式,双方也还存在分歧。目前,神华和中煤等与五大电力集团达成的都是临时协议,还未最终谈拢价格。

    但是,神华和中煤两大煤企在新年伊始下调了1月的煤价,作为煤炭市场的风向标,分析师认为,由于煤炭仍旧处于供过于求的状态,煤价下降是大势所趋。

    因此,分析师认为,煤炭市场已经从原来的卖方市场转变为买方市场,煤价超出电企预期后,电企根本不会买账。煤电谈判最终将以煤企做出让步和妥协而告终。

煤电谈判仍处于僵持 神华与五大集团未谈拢

    一年一度的煤电谈判在2013年底宣告结束,但煤电双方尚处于僵持博弈中,并未达成最终的协议。

    这让本应该在2013年12月底以前完成的合同汇总,不得不延期至2014年1月9日24时以前。

    据了解,在此轮煤电谈判中,主要煤企基本提出了两大定价模式,但具体细则还要具体谈判。

    一是月度定价模式,以当月发布的环渤海动力煤均价(或最后一周价格)作为下月的基准品种(5500大卡动力煤)价格。此外,有些煤企提出以2013年全年环渤海指数均价590元/吨为基数,若月均价浮动超过基数百分之二或累计超过百分之三,则用超出部分对基数进行调整,作为下月基数。

    中金公司蔡宏宇表示,目前,多数电企仍倾向于选择月度定价模式,主要由于中期来看,电企比煤企对价格估计更保守,而煤企也不愿锁定低于2013年均价的合约。

    金银岛分析师戴兵也向《证券日报》记者表示,5500大卡动力煤,神华集团开出的2014年合同初始基准价为590元/吨,而电企开出的价格则在560元/吨左右。另外,在按月还是按季度定价方面,双方的分歧也一直没有消除,导致谈判没有谈拢。

    “目前,神华和中煤等与五大电力集团达成的都是临时协议。”他说。

    戴兵表示,目前中国煤炭供应总体过剩,已从原来的卖方市场转变为买方市场,虽然在重点合同谈判之前,神华等大型煤企持续涨价,但超出电企预期后,电企根本不买账。从目前的市场情况来看,电企的优势性更强。

    煤价下降是大势所趋 煤企最终或让步妥协

    而值得注意的是,神华和中煤两大煤炭集团在新年伊始就下调了1月的煤价。

    据了解,神华销售集团公司公布2014年1月各热值煤种的指导价格,规定发热值为5500大卡的神混1号长协月度价格和现货挂牌价均为614元/吨,较上一期下调17元/吨;神混5000的价格则为575元/吨,下调40元/吨,而下调幅度最大的则是发热值为4500大卡的神混4号,达到70元/吨。

    此外,中煤集团也提出了1月的暂定基本价格,发热量5500大卡的平混2号为590元/吨,与上一期该煤种631元/吨的价格相比,下降41元/吨。

    卓创资讯煤炭行业分析师刘冬娜也向《证券日报》记者表示,2014年1月初至今,环渤海港大型煤企和南方主要接卸的宁波港、广州港等动力煤价均出现大跌现象。这标志着2013年10月中旬以来的港口煤价涨势基本结束,开始步入下行通道,降幅再次超预期。

    煤价进入下行通道也意味着煤企的谈判筹码再次降低。

    戴兵认为,煤电谈判尚未达成最终的价格,神华等大型煤企的煤价就应声而落。煤企不愿意压低煤价,但从现在的供求关系来看,煤企不得不降。估计煤价在短期内会一直下降。

    此外,煤企根据基价及市场情况和电企需求情况,在基价的基础上进行调整。长协价格降低不降低主要是电企和煤企谈判的结果,双方要找到一个价格作为基价才可以最终完成。现在双方处于僵持状态,主要就是基价问题,最终煤企恐怕会做出让步。

    同时,不得不提的是,我国进口煤的增加也对如今的供过于求的煤炭市场造成了较大的冲击,并成为电企在今年煤电谈判中的重要筹码。

    根据海关总署统计数据,11月中国煤炭进口量2843万吨,较10月煤炭进口量环比上涨16.7%。2013年1月-11月,中国累计进口煤炭(含褐煤)2.92亿吨,累计同比增长15.1%。

    据了解,早在12月初,多家电企就已同国外煤炭矿商、进口贸易商进行了2014年季度和年度煤炭订货谈判。

    分析师认为,随着进口煤的不断增加,电企在煤炭市场的优势地位将更加明显,这也将给电企在煤电博弈的谈判中增加筹码。
关于网站  |  手机版  |  电脑版
(c)2008-2022 CIAPS(中国化学与物理电源行业协会)
津ICP备15000287号-2
首页 刷新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