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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 阳光电源中标江苏张家港8.0MW/32MWh储能电站项目EPC
日期:2018-10-19 09:41  
中国化学与物理电源行业协会
     10月18日,安徽海螺建材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32MWh储能电站项目(EPC)评标结果公布,阳光电源为第一候选人获得中标,依照招标内容,将在江苏省张家港市沿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张家港海螺水泥有限公司厂区内设计建设8.0MW / 32MWh储能系统。
     安徽海螺建材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32MWh储能电站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评标结果公示
     一、32MWh储能电站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编号:JG2018-02-1441)项目,于2018年10月17日10时 00 分,在安徽省芜湖市海螺建材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资料楼4楼会议室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羲和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
     公示期:自2018年10月 18日至2018年 10月 22日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异议接收联系电话:0551-62220155。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18日

     该项目的概况如下:
     1.项目概况:本项目拟建设8.0MW/32MWh(有效容量)储能电站项目位于江苏省张家港市沿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张家港海螺水泥有限公司厂区内,中心区域坐标为北纬32°02′、东经120°52′。本项目设计8.0MW/32MWh储能系统,由16台500KW/2MWh储能集装箱,通过四台2000kVA双分裂变压器接入厂区6kV交流母线,通过合理设计配电系统与厂用电连接,实现储能系统正常运行。项目全部采用集装式安装,共使用面积约为700平方米。
     2.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接招标人书面通知起120个日历天内完成项目勘察设计、施工、设备安装、调试、并网、试运行、监控数据和视频信号送入招标人远程监控室主站、全容量并网竣工验收合格,并移交给招标人。
     3.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招标范围包括张家港海螺总降主变压器减容改造(含两台12500kVA改为一台20000kVA,35kV和6kV开关柜改造,方案设计和批复等)、储能项目接入系统报告编制及批复、储能系统方案设计、全部储能系统设备(包含并网柜)和总降主变压器减容改造、储能项目接入系统所需设备提供;储能系统一、二次电气,在厂区主变(二变)接入,以及总降减容改造、储能项目接入系统所需设备的工程设计、安装、调试和实施,包括新增变压器、开关柜,电缆敷设等(如需要),新增设备基础土建,消防及照明配备,与电网公司、经信委等外部协调;以及合同期内储能系统设备的运行维护服务、备品备件等。并提供详尽的资料和图纸,包括设计、供货、现场调试及检查、试运行、电网验收、培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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