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常州市财政局、常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印发2017年常州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地方财政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通知指出,补贴对象为2017年度在本市范围内购买新能源汽车(并在本市上牌)的消费者、新建充电设施的公共服务领域充电设施建设单位、市级新能源汽车运营监测平台和充电设施监测平台建设单位。 私人购买和使用新能源乘用车的,按照标准进行补贴,每人享受购置补贴的车辆不超过1辆。充电设施建设补贴标准。地方财政资金对当年新建充电设施的公共服务领域充电设施建设单位的补贴按充电桩充电功率给予补贴,其中:交流充电桩每千瓦不超过600元、直流充电桩每千瓦不超过900元。单个充电站或充电桩群的地方财政补贴总额不超过100万元。
常州出台2017年新能源汽车地补 纯电动乘用车每辆最高补贴2万
日期:2017-09-28 14:09
中国化学与物理电源行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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