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智慧能源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蔡道国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
据鑫椤资讯了解,智慧能源还发布公告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与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向蔡道国、颜秋娥及蔡强等3 名福斯特集团的股东(交易对方)购买福斯特集团(标的公司)100%股权(交易标的或标的资产)。本次交易的交易价格为12亿元,其中,以现金方式支付交易对价的35.00%,总计4.2亿元;以发行股份方式支付交易对价的65.00%,合计发行股份数1,0290,2374 股。
智慧能源拟向不超过10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12亿万元,募集资金拟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现金对价(4.2亿元),补充公司流动资金(6亿元),剩余资金在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中介机构费用等相关并购整合费用后通过增资方式用于标的公司“增至6.5 万组动力及储能锂电池”项目(中介机构费用与项目建设投资合计1.8亿元)。
本次交易完成后,远东控股持有上市公司66.48%股权,仍为智慧能源的控股股东,蒋锡培仍为智慧能源的实际控制人。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化。
据悉,本次重组完成后,福斯特集团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的业务领域扩大至新能源锂电池领域,因内部整合产生的协同效应将使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得到提升。但本次重组前,公司和福斯特集团在业务模式、运营管理等方面均有一定程度的差异。重组完成后双方需要在业务体系、组织机构、管理制度、技术研发、人力资源、财务融资、企业文化等众多方面进行整合,双方能否顺利整合并充分发挥出协同效应仍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因此,公司提请投资者注意可能存在的并购整合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