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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新能源车主建充电设施可获20%补助
日期:2015-04-20 09:35  
中国化学与物理电源行业协会
      记者从市发改委了解到,南昌将对新能源汽车配套充电设施进行相应补贴,对于新建充电设施按充电设备购置总价给予20%补助。 

  据了解,新能源汽车配套充电设施补贴范围包括:自用充电设施,即专为私人用户提供充电的交流充电桩设施(用户购车时随车赠送的简易充电桩已纳入整车补贴,不在此补贴范围内);专用充换电设施,即专为法人单位及其职工提供充电服务的充电设施,以及专为公交、环卫等特定行业的电动汽车提供充换电服务的充换电设施;公用充换电设施,即服务于社会电动车辆的充换电设施。 

  据悉,市民如果申请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补助,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包括:项目备案文件;充电设施建设及管理单位提供书面补助申请报告;《南昌市2014年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补助资金申请表》;电费缴费凭证;充电设施购置发票。申请材料需提供原件及三份复印件,联系单位为:市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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