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帆股份(601777)25日盘后公告称,公司于2014年12月25日收到中国证监会批复,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82亿股新股。
上述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力帆股份称,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述核准文件的要求和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力帆股份定增2.82亿股获证监会核准
日期:2014-12-26 08:53
中国化学与物理电源行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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