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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优秀信息统计员评选管理办法
日期:2014-12-24 14:52  
中国化学与物理电源行业协会
      为进一步推动化学与物理电源行业信息统计工作的开展,提高报送质量,激励各单位信息统计员做好信息统计工作,根据《中国化学与物理电源行业协会信息统计工作管理制度》的有关要求,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机构

由协会信息部负责组织信息统计委员会对年度信息统计工作进行总结、考评和表彰。信息统计委员会负责优秀信息统计员的推荐和评选工作。

二、评选范围

  协会各会员单位、参与统计的非会员单位的专兼职信息统计员。

三、评选条件

    参加评选优秀信息统计员的相关人员,必须能够达到以下主要条件要求,方能参加推荐和评选工作:

(一)   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积极执行信息统计各项管理规定;

(二)   根据《协会信息统计工作管理制度》要求,有较高的工作热情,热爱信息统计工作,忠实履行各项职责,能够及时、主动、准确、全面地上报信息统计报表;

(三)   在改革和完善统计制度、统计方法等方面,提出合理意见和建议;

(四)   在信息统计分析、预测和管理等方面,有创新思路,并在年度内取得显著成绩;

(五)   按时参加协会组织的信息统计会议及各项活动;

(六)   在年度信息统计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

四、评选办法

(一)   每年底前,协会信息部根据信息员填写的统计报表数量、质量,提出优秀信息员建议名单;

(二)   信息部将建议名单发至各单位,由各单位进行审核后,提请信息统计委员会讨论;

(三)   信息统计委员会对优秀信息统计员评选结果有最终决定权;

(四)   原则上每个会员单位最多推荐一名候选人。

五、奖励方式:

(一)   在年度信息统计年会上进行通报表彰;

(二)   颁发年度优秀信息统计员证书,并给于一定物质奖励;

(三)   优秀信息统计员名单将刊登在协会相关媒体上。

六、本办法由中国化学与物理电源行业协会信息部负责解释。

七、本办法自通过之日起执行。

 

 

中国化学与物理电源行业协会

2014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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