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京津冀、福建、湖南等多地推出推广新能源汽车的相关政策,这为我国新能源汽车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目前我国已呈现出新能源汽车遍地开花的火热景象。
京津冀两年共推两万余辆
《方案》具体要求,在2014至2015年两年中,北京市公共服务系统将推广8507辆新能源汽车,天津市6000辆,河北省5715辆,到2015年底,京津冀地区公交车中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16%,京津出租车中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5%。河北省继续做好示范城市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应用工作,新能源汽车在公交及公共服务领域的应用水平国内领先。
之所以将京津冀打造成新能源汽车推广的示范区域,是因为以上地区的大气治理情况最为严峻。而新能源汽车的替代工作对治理雾霾非常有效。根据专家测算,一辆公交车每天的排放相当于50辆小轿车的排放,如果是两万辆,那么就是减少100万辆小轿车的排放,所以还是一个非常可观的数字。
在充电设施上,《方案》也提出了具体目标。2014年至2015年,京津冀地区共新建充/换电站94座,充电桩新增1.62万个。其中,北京市新增充/换电站3座、燃料电池车辆用加氢站1~2座、新增各类充电桩6748个。天津市新增公交车充换电站6座、公交车充电站49座,各类充电桩4000个。河北省新增充电站83座、各类充电桩5455个。到2015年底,京津冀地区充换电站总数将达到112座,充电桩总数将达到1.9657万个,基本建成以保障运行为前提,建设规模适度超前的充电设施网络。
福建两年内推广应用1万辆
福建省政府日前发布了《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八条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将加大财税支持力度,按照国家补贴标准1∶1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予以配套补助,两年内在全省推广应用1万辆新能源汽车。
《通知》要求,各级政府要制定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专项建设规划,充分利用现有的停车场、路灯灯杆、咪表、加油站、加气站等场地建设充换电设施;城市新建小区和公用停车场按不低于20%的比例规划和配置充换电设施;在有条件的高速公路服务区配建充换电设施,积极构建高速公路城际快充网络。同时,鼓励投融资创新,支持社会资本进入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建设运营、整车租赁、电池租赁和回收等服务领域。
福建省政府明确提出,将新能源汽车整车、动力电池、电机、电控、新能源材料以及充换电装备等作为重点战略性新兴产业予以扶持,在研发、产业化及项目建设等方面予以优先扶持。对企业技术改造,列入该省重点技改的项目,在已有补助政策基础上,按其设备投资额的5%增加补助。
长沙深圳等地加大推广力度
除了京津冀,许多地方也出台了类似政策,以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同时了解到,长沙市日前发布了《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根据该意见,即日起到明年年底,对在长沙市售出并在长沙登记上牌的新能源车辆,由符合相关规定的新能源车生产厂家申请,给予相应财政补贴。
根据该《实施意见》,长沙今年计划推广1580辆新能源汽车,明年力争推广4500辆新能源汽车,其中公交客车1100辆。新增或更新的公交、公务、环卫、出租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均不低于30%。长沙将重点在公交车、专用车(出租车、环卫车、邮政车、物流车等)、公务车等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新能源汽车,积极引导社会车辆推广应用。在充电网络建设、出租车运营、公务用车等方面鼓励社会资本参与,进行市场化运作。
另据了解,按照新的发展计划,深圳在2013年至2015年推广应用各类新能源汽车总规模两万辆,其中公交车1500辆、出租车4000辆、私家车1万辆、专用车3500辆、商用客车1000辆。到2015年,深圳各类新能源汽车总规模将达到2.5万辆。
近日,山东临沂市出台《临沂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2014—2015年)》,2014年至2015年,临沂市示范推广各类新能源汽车5000辆,其中,将推广纯电动商贸物流配送车1300辆,市财政按中央财政补贴额的60%予以补贴。临沂市3年共建设公共交流充电桩3240个、私用交流充电桩2000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