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检总局17日公布的2014年第2季度移动电话用锂离子电池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显示,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10.7%,不合格产品检出率同比上次抽查高出了2.1个百分点。
本次抽查工作重点检查产品整体质量状况,同时跟踪去年不合格企业和产品的现状。抽查企业所在地区涉及广东、江苏、天津、上海、北京、福建共6个省、直辖市,共抽查了84家企业的84种产品,检验依据为GB/T 18287-2013 移动电话用锂离子蓄电池及蓄电池组总规范;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经备案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检验项目包括六个极重要质量项目:过充电保护、过放电保护、短路保护、热滥用、过充电、短路;两个重要质量项目:0.2ItA放电、低温放电。
经检验,75家企业生产的75种产品合格,9家企业生产的9种产品不合格,抽查企业合格率及产品抽查合格率均为89.3%。其中7批次产品0.2ItA放电项目不合格,3批次产品低温放电不达标,2批次产品热滥用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不合格企业全部集中于广东省。
另外,东莞市英贝特杰能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在本次抽查中拒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