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江西地方媒体报道,江西省将对电动汽车用电实行扶持性电价政策,其中居民住宅小区设置的充电设施用电执行居民用电价格,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公共停车场中设置的充电设施用电目前执行“非工业、普通工业用电”类用电价格。
据悉,江西省将对向电网经营企业直接报装接电的经营性集中式充换电设施用电,执行大工业用电价格。2020年前,暂免收基本电费。居民家庭住宅、居民住宅小区、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中设置的充电设施用电,执行居民用电价格中的合表用户电价。
此外,江西省还将对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用电执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鼓励电动汽车在电力系统用电低谷时段充电,提高电力系统利用效率,降低充电成本。
江西省明确表示,要在国家及地方政府通过财政补贴、无偿划拨充换电设施建设场所等方式降低充换电设施建设运营成本的基础上,确保电动汽车使用成本显著低于燃油(或低于燃气)汽车使用成本。
此前,江西省南昌、宜春、上饶、抚州、萍乡、赣州和九江七个城市进入国家首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示范市行列。至2015年,江西计划推广应用5300辆以上新能源汽车;合理规划充电配套设施布局,分布建设4座纯电动汽车充换电站、30个电池配送站、680个纯电动汽车充电柱和20家维修服务网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