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行业资讯 » 行业热点 » 正文

消费税调整方案10月将出台 新能源汽车或受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8-05  作者:鑫椤资讯
      日前,财政部部长楼继伟表示,要完善消费税制度。据一位业内人士表示,在6月30日《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通过后,按照税制改革方案在公布、讨论、修改、上报等环节的推进步骤,消费税调整方案预计将在今年10月份出台。

      “目前,完善消费税已经产生较高共识,进度会比较快,预计将划为地方税,并在征税范围和税率上加以调整。”原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宏观经济研究部研究室副主 任、国泰君安首席宏观分析师任泽平指出,消费税改革的思路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提高高耗能、高污染产品及部分高档消费品和服务的消费税税率,如电池、私人游艇、私人飞机、烟酒、燃油等;二是对日常化妆品、小排量汽车、新能源汽车等降低或者取消消费税;三是由生产或进口环节改为零售或批发环节征收,由价内税改为价外税;四是由中央税划为地方税,可补充地方财力1万亿元,对消费大省贡献明显,有利于稳增长。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要求,“调整消费税征收范围、环节、税率,把高耗能、高污染产品及部分高档消费品纳入征收范围。”

      消费税改革将于今年下半年公布,预计将产生多方面影响:第一,有利于调结构,将限制高耗能、高污染及部分高档消费品和服务等产品的消费,鼓励日常、节能消 费品的消费。考虑到高收入群体对高档消费品价格不敏感,其限制性效果有待观察;第二,消费税改革利好小排量汽车、节能产品、日常消费品等,高档消费品将出 现提前预支性消费;第三,有利于稳增长,将补充地方财力1万亿元左右;第四,有利于地方政府积极营造消费环境,为消费者服务。

      “消费税改革涉及广大消费者切身利益,应以奢侈品和高污染产品纳入征税范围作为改革的两大推动方向,但对于最终会牵涉百姓购买力的税率问题,应该充分测算谨慎制定。”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院长刘桓日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

      刘桓认为,如果对奢侈品征收过高的消费税,会使其价格继续飙升,甚至远远高于国外同类产品的价格。这将直接导致国内购买力外流,也不利于国内相关产业的发展。而对奢侈品适度征税,则可体现国内反对奢侈,倡导节约的传统。

      对于将一些高耗能、高污染产品纳入消费税征收范围,刘桓表示,如果相关产品价格上涨过快,可能对百姓生活品质造成一定负面影响。因此有关部门应在充分核算的基础上,谨防消费税扩围推高民生成本,适度确定税率。

      广证恒生的一位研究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国家想增强消费税在促进节能减排方面的调控功能,通过节能减排促进产业转型和发展方式加快转变,并非是想通过消费税扩围来增加财政收入。

      财政部发布的最新数据显示,今年1-7月份,全国公共财政收入为80439亿元,支出69069亿元,同比增长8%,增幅同比回落3.6个百分点。

      对此,上述研究员表示,受国家的结构性减税和政策调整减少,导致财政收入增速放缓特别是中央财政收入增速低,目前绝大数消费税在生产环节征收,征管成本比较低,而且消费税收入全部划归中央。“此次改变征收环节或旨在把消费税改成地方税做铺垫。”
 
关于我们:中国化学与物理电源行业协会(China Industrial Association of Power Sources,缩写:CIAPS) 是由电池行业企(事)业单位自愿组成的全国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协会成立于1989年12月,现有550多家会员单位,下设碱性蓄电池与新型化学电源分会、酸性蓄电池分会、锂电池分会、太阳能光伏分会、干电池工作委员会、电源配件分会、移动电源分会、储能应用分会、动力电池应用分会和电池隔膜分会等十个分支机构。
本会专业范围包括:铅酸蓄电池、镉镍蓄电池、氢镍蓄电池、锌锰碱锰电池、锂一次电池、锂离子电池、太阳电池、燃料电池、锌银电池、热电池、超级电容器、温差发电器及其他各种新型电池、电池系统解决方案,以及各类电池用原材料、零配件、生产设备、测试仪器和电池管理系统等。

关键词: 消费税 改革 新能源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资讯浏览
 
网站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