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块小小的锂电池,置身于手机、照相机等生活用品之中,伴随广大旅客飞往目的地,然而不注意保管,将对飞机飞行安全和其他旅客的生命造成严重威胁。
11月21日,南航延吉基地邀请南航吉林分公司教员侯晓丹,为基地现场、售票处等窗口单位的员工,延吉机场值机人员,以及全州30余家机票代理人,讲解了旅客限制携带锂电池的相关规定等。
据了解,随着科技的快速进步,锂电池以其轻便、高能,与市民的生活越来越密切,但也直接关系到航空安全,因此成为今年航空运输的第九类危险品。
需要注意的是,个人自用的内含锂电池的电子消费品设备,如手表、手机等,可放置在托运行李或手提行李中进行航空运输,但须做好防止设备意外启动的措施;备用电池不能托运,只能放置在手提行李中,每个旅客不能超过2块,并须单个做好保护以防短路,比如将暴露的电极用胶布粘住或将每一块电池单独装在塑料袋或者保护袋中;带上飞机的设备内的锂电池或备用电池必须符合以下锂含量和额定能量限制:锂金属或锂合金电池的锂含量不超过2克,锂离子电池的额定能量不超过160Wh。对于额定能量在100Wh至160Wh的大型锂离子电池,必须经航空公司批准后才能带上飞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