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计划措施:
—电动汽车(EV)电池、轻型交通工具电池(LMT,如踏板车和电动自行车)和容量大于 2 kWh 的工业充电电池的强制性碳足迹声明和标签;
— 设计便于消费者拆卸和更换的便携式电池;
— LMT电池、容量大于2kWh的工业电池、电动汽车电池的数字电池护照;
—对所有经济运营商进行尽职调查,中小企业除外;
— 更严格的废物收集目标:对于便携式电池——到 2023 年为 45%,到 2027 年为 63%,到 2030 年为 73%;对于 LMT 电池——到 2028 年为 51%,到 2031 年为 61%;
—从电池废料中回收材料的最低水平:锂——到 2027 年为 50%,到 2031 年为 80%;钴、铜、铅和镍——到 2027 年为 90%,到 2031 年为 95%;
—从制造和消费废物中回收用于新电池的最低含量:法规生效八年后 — 钴 16%,铅 85%,锂 6%,镍 6%;生效 13 年后:钴 26%,铅 85%,锂 12%,镍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