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粤水电发布《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新疆洛浦县新能源发电项目框架协议书》的公告。
近日,粤水电全资子公司新疆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粤水电”)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洛浦县人民政府签订《洛浦县新能源发电项目框架协议书》。新疆洛浦县人民政府同意新疆粤水电在新疆洛浦县规划光伏区域内开发光储一体化项目,装机容量平价150万千瓦,用地面积5万亩,总投资约60亿元。新疆粤水电将利用自有资金和金融机构贷款等进行投资。该项目拟分期进行投资建设,要求在取得发改委备案核准和国家电网批复同意接入电网的条件下,12个月内完成投资建设。
此外,该项目配套建设升压汇集站接入国家电网,同步配套不低于建设规模15%的储能装置,或根据洛浦县风资源情况开发相应等量的风电项目替换15%储能项目,可因地制宜开展“光伏+”配套建设。
除了此次1.5GW项目落地新疆,此前3月6日,新疆粤水电还与十二师221团签订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221团光伏发电项目合作开发框架协议》,拟建设700MW光伏发电项目,预计总投资约25亿元。
两个项目总共投资约85亿元,且都是粤水电迄今为止体量较大的投资项目。作为注册地在广东的粤水电,两次开发项目却都在新疆落地,这主要得益于新疆的优越风光资源和优质的土地条件。
粤水电成立于2001年,国有控股上市公司,2006年8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经营广泛,发电业务方面主要经营水力发电、风力发电、光伏发电、光热发电、生物质发电等清洁能源开发。根据其去年的业绩快报,2020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约126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3.0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2.64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2.61%。
粤水电表示业绩上升主要系清洁能源项目运营良好,新疆、甘肃地区清洁能源项目的弃风弃光率较去年明显下降;2020年是国家实施陆地风电补贴的最后一年,陆地风电进入了“抢装期”,公司塔筒销售业务收入创历史新高;公司营业总收入和净利润实现同比增长。
事实上,今年随着两个一体化项目政策的启动,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项目逐渐成为了开发热潮。同时在各地配储政策的引导下,新能源配置储能助力消纳也俨然成为趋势。据公开信息统计,已有包括河南、山东、山西、湖南、贵州、青海、安徽、新疆、江西、内蒙古、宁夏等数十个省份表示优先、鼓励以及要求一定比例的储能配置。国家电投科技创新总监范霁红也表示,“当前,配置储能正在成为新能源并网或核准的前置条件”。不过,在“新能源+储能”的热潮下,如何让储能商业化,未来更具经济性将成为平价时代下需要着重思考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