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齐锂业10日晚公告称,公司已按照《展期函》要求,完成相关贷款人要求的未付利息支付事宜;公司与银团正在就《修改及重述的贷款协议》文本进行积极磋商。
深交所截图
公告中提到,2018年10月26日,天齐锂业及全资子公司TianqiLithiumAustraliaInvestments1PtyLtd。(以下简称“TLAI1”)、InversionesTLCSpA(以下简称“ITS”)与跨境并购银团签署了SyndicatedFacilityAgreement(以下简称“《境内银团贷款协议》”)等文件,由TLAI1向银团借入贷款25亿美元(下称“境内银团贷款”)。
其中A类贷款13亿美元,贷款期限1年,到期后可展期1年,自正式放款的当日2018年11月29日起算;B类贷款12亿美元,贷款期限3年,到期后可展期1年,展期期限到期后,可再次展期1年,自正式放款的当日2018年11月29日起算。
2018年10月29日,天齐锂业、TianqiLithiumAustraliaInvestments2PtyLtd。(以下简称“TLAI2”)、ITS与跨境并购银团签署了SyndicatedFacilityAgreement(下称“《境外银团贷款协议》”)等文件,由TLAI2向银团借入贷款10亿美元(以下简称“境外银团贷款”,与境内银团贷款合称“并购贷款”)。贷款期限1年,到期后可展期1年,自正式放款的当日2018年11月29日起算。
公告中提到,2020年1月,天齐锂业已使用2019年12月配股募集资金提前偿还境外银团贷款本金约4.16亿美元,剩余境外银团贷款本金为5.84亿美元。
此外,2020年11月30日,天齐锂业及公司相关子公司与银团已签署《展期函》,银团同意将境内银团贷款项下的A类贷款13亿美元和境外银团贷款余额5.84亿美元合计18.84亿美元自到期日起展期至“2020年12月28日”和“银团代理行确认签署的《修改及重述的贷款协议》生效之日”两个日期中的较早者。同时,天齐锂业须在2020年12月10日或之前按现行适用利率支付相关贷款人要求的未付利息等。
天齐锂业称,截至2020年12月10日,公司已按照《展期函》要求,完成相关贷款人要求的未付利息支付事宜;公司与银团正在就《修改及重述的贷款协议》文本进行积极磋商。
不过,天齐锂业也在公告中提示了“到期大额债务本息不能展期亦无法偿付”及“协议附带的约束性条款不能满足”两项风险。
其中提到,如天齐锂业及子公司不能按时足额偿还到期债务,亦不能与债权人就债务偿还达成新的约定,公司设定质押的相关子公司股权将面临被债权人处置的风险。同时亦可能会对其他债权人对公司的信心造成影响,从而进一步减弱公司的融资能力,加剧资金紧张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