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工信部对广汽、比亚迪、吉利、北汽等25家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监督检查后,12月8日,工信部对新能源汽车生产一致性违规企业作出处理。
工信部表示,约谈了前期监督检查中存在违规问题的25家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有关企业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认真分析问题原因,严格按照《公告》管理要求,限期整改存在问题。
工信部表示,约谈了前期监督检查中存在违规问题的25家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有关企业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认真分析问题原因,严格按照《公告》管理要求,限期整改存在问题。
来源:工信部
同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告》管理规定,根据违规情节轻重,对违规企业依法予以撤销或暂停违规产品《公告》、暂停新能源汽车新产品申报等行政处理,并将违规信息纳入企业信用记录,列入后续重点监管对象。
11月19日,工信部曾通报称,在近期组织的对乘用车、客车、专用车等3个类别的新能源汽车产品监督检查中,共有25家企业的27个车型存在生产一致性问题。
具体而言,新能源乘用车,共涉及9家企业的9个车型产品,涉及动力电池容量和保护功能、行李箱容积、轮胎规格、标志标识等项目不符合国家标准或管理规定。
其中,东风汽车有限公司 DFL7000NAH1BEV 轩逸纯电动轿车的过放电保护值低于企业技术参数值、过充电保护值高于企业技术参数值;广汽乘用车的GAC6450CHEVA5E插电式混合动力多用途乘用车工况条件下百公里耗电量(加权)超过备案参数值、车载能源管理系统生产企业名称与备案参数不一致。
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 BYD7150WT5HEV4 秦插电式混合动力轿车备胎标识不符合要求;浙江豪情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HQ7002BEV15 帝豪GS 纯电动车行李箱容积不符合要求。
新能源客车,共涉及10家企业的12个车型产品,涉及低速行驶提示音、车辆喇叭、三角警告牌、标志标识等项目不符合国家标准或管理规定,涉及长安汽车、东风汽车、万向集团、长江汽车、金龙汽车等。
新能源专用车,共涉及6家企业的6个车型产品,涉及动力电池容量、报警信号、低速行驶提示音、标志标识等项目不符合国家标准或管理规定,涉及天津路通电动汽车、湖北新楚风汽车、吉利四川商用车、陕西通家汽车、东风汽车、烟台舒驰客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