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山东、陕西部分用户峰谷价差减少,浙江大工业用户峰谷价差增加;
高峰、低谷、平段的时间划分较为零散,北京、浙江的用户侧储能项目,如需每天进行2次满充满放,最多只能配置2小时的系统;
考虑20%的电费分成比例,不考虑财务成本、运维成本、资金成本、电池衰减、需量电费等因素的影响,理想情况下:
以220KV大工业电力用户为例,北京用户侧储能项目投资回收期为8.42年,浙江为6.29年;
以不满1千伏一般工商业用户为例,北京用户侧储能项目投资回收期为4.67年,浙江为5.32年;
用户侧储能项目的收益相对于火储联合调频等领域来说,仍旧偏低,投资仍需谨慎。
近日,北京、浙江、山东、福建、四川、陕西都公布了新的输配电价及销售电价,均计划于2021年1月1日实施。(北京、浙江、山东、福建、陕西将在2021年1月实施的工商业分时电价政策见文后附图。)
对比新旧销售电价:
北京市新发布的政策,一般工商业的峰谷价差减少了2.6%左右,大工业的峰谷价差不变;
浙江继续维持全天两个低谷时段的特点,大工业用户的峰谷电价差增加了3%左右,并且在夏季七八月份进一步拉高了峰谷价差;
山东在日间增加了一个小时的低谷电价,并对高峰、平段时间进行了局部调整,实行两部制电价的工商业及其他用电的峰谷价差缩小,不同电压等级减少了2%-5%左右不等;
陕西省的大工业用电、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的峰谷价差,均出现较大幅减少,依据电压等级不同,减少了8%-9%不等;
福建、四川新的电价政策仍未出现分时电价。
根据新的电价情况,本文对北京、浙江的用户侧储能的收益情况进行了测算。详情如下。
北京用户侧储能收益测算
测算的条件与假设
配置10MW/20MWh的锂离子电池储能系统,系统单价1600元/kWh,总造价3200万元;
系统充放电效率按90%计;
简单测算不考虑财务成本、资金成本以及电量衰减等情况;
全年运行330天,其中夏季7、8月62天,非夏季268天;
分别以峰谷价差最小的220千伏及以上的大工业用电以及峰谷价差最大的不满1千伏一般工商业用电进行测算;
一天两充两放。
非夏季,每天低谷0-2点,平段15-17点各充电2小时,总计充电4小时。每天高峰10-13点,18-20点各放电2小时,总计放电4小时。
夏季,每天低谷0-2点,平段15-16点,17-18点充电,总共充电4小时,每天高峰18-19点,以及尖峰11-13点、16-17点放电,总计放电4小时。
测算结果如下:
在用户自己投资建设,不考虑第三方投资和用户进行电费分成的模式的情况下:
装在220KV及以上的大工业用户处的10MW/20MWh储能项目,年收益为475万元,静态回收期6.73年(3200万/475万);
装在不满1千伏一般工商业用户处的10MW/20MWh储能项目,年收益为857万元,静态回收期3.73年(3200万/857万)。
如果考虑第三方投资建设运营,电力用户利益分成比例为20%,上述项目静态回收期分别为8.42年、4.67年。
浙江用户侧储能收益测算
在同样的假设条件下,进行浙江用户侧储能项目的收益测算,同样配置10MW/20MWh的储能系统,分别安装于浙江不满1千伏工商业用户,以及220千伏及以上大工业用户处。
每日低谷0-8点,11-13点各充电2小时,总计充电4小时,高峰8-10点,尖峰19-21点,各放电2小时,总计放电4小时。
高峰、低谷、平段的时间划分较为零散,北京、浙江的用户侧储能项目,如需每天进行2次满充满放,最多只能配置2小时的系统;
考虑20%的电费分成比例,不考虑财务成本、运维成本、资金成本、电池衰减、需量电费等因素的影响,理想情况下:
以220KV大工业电力用户为例,北京用户侧储能项目投资回收期为8.42年,浙江为6.29年;
以不满1千伏一般工商业用户为例,北京用户侧储能项目投资回收期为4.67年,浙江为5.32年;
用户侧储能项目的收益相对于火储联合调频等领域来说,仍旧偏低,投资仍需谨慎。
近日,北京、浙江、山东、福建、四川、陕西都公布了新的输配电价及销售电价,均计划于2021年1月1日实施。(北京、浙江、山东、福建、陕西将在2021年1月实施的工商业分时电价政策见文后附图。)
对比新旧销售电价:
北京市新发布的政策,一般工商业的峰谷价差减少了2.6%左右,大工业的峰谷价差不变;
浙江继续维持全天两个低谷时段的特点,大工业用户的峰谷电价差增加了3%左右,并且在夏季七八月份进一步拉高了峰谷价差;
山东在日间增加了一个小时的低谷电价,并对高峰、平段时间进行了局部调整,实行两部制电价的工商业及其他用电的峰谷价差缩小,不同电压等级减少了2%-5%左右不等;
陕西省的大工业用电、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的峰谷价差,均出现较大幅减少,依据电压等级不同,减少了8%-9%不等;
福建、四川新的电价政策仍未出现分时电价。
根据新的电价情况,本文对北京、浙江的用户侧储能的收益情况进行了测算。详情如下。
北京用户侧储能收益测算
测算的条件与假设
配置10MW/20MWh的锂离子电池储能系统,系统单价1600元/kWh,总造价3200万元;
系统充放电效率按90%计;
简单测算不考虑财务成本、资金成本以及电量衰减等情况;
全年运行330天,其中夏季7、8月62天,非夏季268天;
分别以峰谷价差最小的220千伏及以上的大工业用电以及峰谷价差最大的不满1千伏一般工商业用电进行测算;
一天两充两放。
非夏季,每天低谷0-2点,平段15-17点各充电2小时,总计充电4小时。每天高峰10-13点,18-20点各放电2小时,总计放电4小时。
夏季,每天低谷0-2点,平段15-16点,17-18点充电,总共充电4小时,每天高峰18-19点,以及尖峰11-13点、16-17点放电,总计放电4小时。
测算结果如下:
在用户自己投资建设,不考虑第三方投资和用户进行电费分成的模式的情况下:
装在220KV及以上的大工业用户处的10MW/20MWh储能项目,年收益为475万元,静态回收期6.73年(3200万/475万);
装在不满1千伏一般工商业用户处的10MW/20MWh储能项目,年收益为857万元,静态回收期3.73年(3200万/857万)。
如果考虑第三方投资建设运营,电力用户利益分成比例为20%,上述项目静态回收期分别为8.42年、4.67年。
浙江用户侧储能收益测算
在同样的假设条件下,进行浙江用户侧储能项目的收益测算,同样配置10MW/20MWh的储能系统,分别安装于浙江不满1千伏工商业用户,以及220千伏及以上大工业用户处。
每日低谷0-8点,11-13点各充电2小时,总计充电4小时,高峰8-10点,尖峰19-21点,各放电2小时,总计放电4小时。
测算结果如下:
在用户自己投资建设,不考虑第三方投资和用户进行电费分成的模式的情况下:
装在220KV及以上的大工业用户处的10MW/20MWh储能项目,年收益为636万元,静态回收期4.25年(3200万/636万);
装在不满1千伏一般工商业用户处的10MW/20MWh储能项目,年收益为636万元,静态回收期5.03年(3200万/636万)。
如果考虑第三方投资建设运营,电力用户利益分成比例为20%的话,上述项目静态回收期分别为6.29年、5.32年。
一些小结
1) 由于高峰、低谷、平段的时间划分较为零散,北京、浙江的用户侧储能项目,如果要做到2次满充满放,最多只能配置2小时的系统;
2) 收益率看似不错,但没有考虑财务成本、资金成本、运行维护成本,以及电池使用过程中的逐年电量衰减,因此实际收益率还要下降;
3) 用户侧需量电费的设置,还需要考虑储能使用过程中,是否会增加需量电费;
4) 北京的售电政策中,在直接交易电价形成峰谷电价的过程中,北京输配电价、华北电网输电价和政府性基金附加不执行峰谷分时电价,会导致出现用户侧的峰谷电价差、峰平电价差缩小的情况,如果储能项目在运营过程中,用户开始参与直接交易,将存在储能收益减少的风险。
相对于其他储能项目,如火储联合调频项目,用户侧储能项目的收益率还是偏低,投资仍需谨慎。
附北京、浙江、山东、陕西最新峰谷电价表
在用户自己投资建设,不考虑第三方投资和用户进行电费分成的模式的情况下:
装在220KV及以上的大工业用户处的10MW/20MWh储能项目,年收益为636万元,静态回收期4.25年(3200万/636万);
装在不满1千伏一般工商业用户处的10MW/20MWh储能项目,年收益为636万元,静态回收期5.03年(3200万/636万)。
如果考虑第三方投资建设运营,电力用户利益分成比例为20%的话,上述项目静态回收期分别为6.29年、5.32年。
一些小结
1) 由于高峰、低谷、平段的时间划分较为零散,北京、浙江的用户侧储能项目,如果要做到2次满充满放,最多只能配置2小时的系统;
2) 收益率看似不错,但没有考虑财务成本、资金成本、运行维护成本,以及电池使用过程中的逐年电量衰减,因此实际收益率还要下降;
3) 用户侧需量电费的设置,还需要考虑储能使用过程中,是否会增加需量电费;
4) 北京的售电政策中,在直接交易电价形成峰谷电价的过程中,北京输配电价、华北电网输电价和政府性基金附加不执行峰谷分时电价,会导致出现用户侧的峰谷电价差、峰平电价差缩小的情况,如果储能项目在运营过程中,用户开始参与直接交易,将存在储能收益减少的风险。
相对于其他储能项目,如火储联合调频项目,用户侧储能项目的收益率还是偏低,投资仍需谨慎。
附北京、浙江、山东、陕西最新峰谷电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