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牌要求
据武汉交警部门称,电动自行车首先要在《武汉市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目录》内,符合《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1999)标准要求;此外,还必须符合下列特殊技术参数的规定:最高车速≤20km/h、整车质量≤40kg、电动机功率≤240瓦、蓄电池标称电压≤48伏、具备脚踏行驶能力、具备超速断电装置、前后轮中心轴距≤1200mm七项技术参数要求,才能上牌。
流程必备资料
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电动车,上牌的流程为:领表、查目录、检查车辆(称重≤40kg、量长度≤1200mm)、登记审核录入、照相、制证、收费发牌发证、安装号牌、档案归档。
民警提示市民在上牌前,要准备好以下4项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1张、电动车合格证复印件1张、机打电动车发牌复印件1张、车辆照片1张(销售商随车提供),以方便办理电动车上牌。
电动车符合要求 却不在目录内怎么办
如果市民购买的电动自行车符合上牌要求却不在《武汉市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目录》内,申报目录的生产者或者其授权的销售者持下列材料向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申请纳入目录,并填写《武汉市电动自行车目录申请书》:生产许可证原(复)印件、执行有效的产品标准、营业执照原(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电动自行车购车发票(由经销商在销售过程中统一为车主机打的发票)、申报电动自行车相应规格型号5寸彩色产品照片,并标明超速断电装置的位置、刻制的编码位置(在电动车前车架主梁上端醒目位置,机打车架号),主要零部件的型号、合格证(设防伪标识的印刷版,除国家规定的标注项目外,还需标明车辆颜色、车速、重量、蓄电池型号和规格、电机输出功率相关技术参数、并加盖产品检验合格专用章及检验员章、售后服务制度及方便用户维修的售后服务维修点的证明)。授权销售者申报目录的,还需提供生产企业委托书原件,及经办人员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收到生产者或者销售者提交的上述资料后,应当组织市工商局、市公安交管局等部门和有关专家进行审核,对符合规定的电动自行车由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公安交管局会签纳入目录,并通过媒体适时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