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易对方基本情况华为技术有限公司成立于1987年9月15日,注册地址为深圳市龙岗区坂田华为总部办公楼,法定代表人为赵明路,注册资本为4,030,813.182万元人民币。华为在云计算、大数据、数据中心、物联网等领域,不断强化产品创新,在汽车应用与发展布局规划中,聚焦智能交通、自动驾驶、车联网等领域的深化合作,助力传统车企向电动化、智能化转型。
二、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产品及服务范围
1、产品
车载减速器及相关零部件产品。具体采购范围将在本协议项下以附件方式约定,且可根据实际业务需要经双方协商一致予以调整。
2、服务
(1)公司需规划足够的资源(包括不限于厂房、设备、人员等),满足华为产品交付的要求;
(2)公司应按照华为委托的产品要求进行物料采购及装配服务,以便华为产品符合行业标准或要求。若华为需要,公司应当提供相关测试、验证报告或证书等文件;
(3)公司有义务按照华为的要求提供技术支持、培训及产品问题处理,包括不限于到华为的客户现场技术支持等;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数量及交付
双方将按照本协议及其附件的要求,根据项目推进进展情况以订单方式予以约定,且该订单是公司备货及交付的唯一指令。
(三)价格及支付
1、价格
(1)双方将在本协议项下以附件的方式予以约定,若在产品的实际交付过程中,因技术规格刷新导致价格变动的,需经双方协商一致而定;
(2)公司对交付产品的技术、工艺经验等,需与华为共享,持续进行成本优化。
2、支付
公司提供的产品或服务经华为验收之日起,华为将在90日届满后的首个月集中付款日以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
(四)期限及终止
本协议自生效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内有效。除非经双方另行书面约定,期限届满后本协议效力在无异议的情况下自动往下顺延一年。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被华为确定为其新能源车载减速器及相关零部件产品的供应商,有助于公司电驱动及其零部件相关业务的拓展,将对公司未来发展带来积极影响。
四、风险提示
本协议所约定的车载减速器项目可能存在推进进度不达预期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根据该项目具体进展情况,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特此公告。
绵阳富临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