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百科技公布,因未按期、足额收到剩余货款,为保障公司债权利益,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容百锂电材料有限公司(“湖北容百”)作为原告,于2019年11月20日分别向深圳市比克动力电池有限公司(“深圳比克”)及郑州比克电池有限公司(“郑州比克”)提起诉讼,后先后于2019年11月25日及2019年12月13日获得湖北省鄂州市华容区人民法院及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受理案件通知书》。截至公告日,该等案件尚未开庭审理。
公司已向法院提起约1.94亿元财产保全申请并获法院裁定支持,由于公司可能不是第一顺位财产保全人,存在财产保全的价值无法覆盖诉讼金额的风险。若败诉,公司将承担此次案件的诉讼费用,并且存在无法全部或部分收回上述剩余货款约2亿元及相应逾期付款违约金的风险。鉴于此次公告的涉诉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此次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最终实际影响以法院判决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