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称,按照《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39号)第二十三条中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特别公示的要求,装备部工业发展中心对于《公告》内2017年7月1日前获得新能源汽车生产资质的企业进行了梳理,拟将停止生产新能源汽车产品12个月及以上的企业名单(按合格证上传数量统计)上报工业和信息化部。
现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公示时间:2018年9月3日-9月9日。
拟上报的特别公示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第1批)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