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营公司的中文名称为“众泰福特汽车有限公司”,合营公司的投资总额为人民币50亿元,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7亿元,其中本公司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3.4亿,占合营公司注册资本的 20%;浙江众泰汽车制造有限公司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5.1亿,占合营公司注册资本的 30%;福特亚太汽车控股有限公司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4.25亿,占合营公司注册资本的 25%;福特汽车(中国)有限公司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4.25元,占合营公司注册资本的 25%。
公告显示,合营公司主要从事纯电动乘用车(含纯电动及增程式电动乘用车)及其零部件的研发、生产、销售和售后服务,并且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条件下,从事整车以及其零部件、组件、配件的销售、进出口、售后服务,仓储和运输等一系列服务。公告表示,合营双方将力争使合营公司的产品占据百分之十( 10%)甚至更高的中国纯电动乘用车市场份额,并使其成为合营双方合作开拓经济型、高性价比纯电动乘用车市场的主要业务平台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