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表示,根据工信部第 39 号文《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的相关 规定:“自制自用新能源汽车底盘的改装类专用车生产企业,按照国家有关投资 管理规定完成整车投资项目手续、满足商用车生产企业准入管理规则有关准入条 件后,可申请新能源汽车整车生产企业准入”。 山东丽驰已获得自制自用新能源汽车底盘的改装类专用车生产资质,本次增 资将用于满足新能源汽车整车生产企业准入条件所需要购置的设备和基础建设 项目的相关前期投入需要。
新能源汽车市场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方向,是公司 未来战略发展的重点领域之一。本次增资有利于山东丽驰申请新能源汽车(商用 车)整车生产企业准入资质。在发展好低速电动四轮车业务的同时,今后山东丽 驰将重点打造新能源物流车产品,适应城市最后一公里物流运输对汽车产品小型 化、电动化的需要,满足快速增长的快递和外卖物流市场的需求,有利于丰富山 东丽驰产品结构,扩大销售规模和市场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