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7日,工信部发布“关于2016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补充申请)初步审核情况的公示”,2016年企业申报的新能源汽车推广数为71446辆,企业申请的清算资金为32.08亿元,专家组核定的推广数为71199辆,应清算补助资金为31.43亿元。
电池成箱型号与公告不一致、行驶里程存疑、电池单体型号、电池组总能量与公告不一致等是被专家组核减原因。
早在5月17日时,工信部就对2016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初步审核情况进行了一次公示,2016年企业申报的新能源汽车推广数为94072辆,企业申请清算资金64.15亿元,专家组核定的推广数为85094辆,应清算补助资金58.6亿元。
截至目前,专家组核定的2016年新能源汽车推广数为156293辆,应清算补助资金超90亿元。
关于2016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补充申请)初步审核情况的公示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发展改革委《关于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的通知》《关于开展2016年度新能源汽车补助资金清算工作的通知》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司委托工业和信息化部通信清算中心,开展2016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清算审核工作。9月6日,工业和信息化部通信清算中心组织专家对补助资金申请材料(补充申请)进行了技术审查,形成了《关于2016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助资金(补充申请)清算审核初审报告》。
现将初审报告中的审核结果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将意见反馈至装备工业司。
公示时间:2017年9月7日至9月13日
传 真:010-66013708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长安街13号(邮编:100804)
电子邮件:qiche@miit.gov.cn
附件:2016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补充申请)清算审核车辆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