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7日,广汽集团发布公告称,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汽车集团乘用车有限公司拟无偿接受广州市国资委拨付给广州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的5亿元国家资本金(含其前期产生银行存款利息)。据悉,该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广汽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生 态产业园项目发展;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汽车集团乘用车有限公司(下称:广汽 乘用车)拟无偿接受上述专项资金(含其前期产生银行存款利息),并专项用于 新能源汽车项目建设。
另外,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 事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以及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 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的累计金额为0元。上述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也无需经 过有关部门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