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31日国家工信部网站正式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7 年第 35号)”,将《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第 298批)予以公告,其中汽车生产企业序号 243号信息公告发布:
即日起,山东丽驰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正式获得专用汽车整车生产资质, 进入城市多功能用车领域。
根据工信部汽车生产企业变更公告内容:同意重庆瀛川实业有限公司以列入《公告》的所有产品,企业名称变更为“山东丽驰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变更为“山东省德州市陵城区经济开发区迎宾街66号”,产品商标变更为“丽驰”牌,法人代表变更为“张华军”,目录序号变更为“(十五)260”。
以实力见证、以技术引领的丽驰汽车收获新能源专用汽车生产整车资质,高调进入城市多功能用车领域后,将会植入丽驰在低速四轮电动车领域取得丰硕战果的三大独特核心技术:九衡抗衰减BMS电池管理系统,电池超长质保30个月,BMS终身受用,每六年最高省一万;智能三核混动系统,比肩宝马I3技术,超长续航500公里;智能充电曲线,国家专利,充电多快好省,主动均衡,智能修复;彻底解决行业痛点,让终端用户受益终身,省心更省钱;同时,在汽车生产标准下,丽驰低速四轮电动车必将做强做大,以技术、品质引领行业发展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