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福州市下发《福州市电能替代工作实施方案》。至2020年,福州市将建成充电站114座、分散式充电桩约3.1万个。
《方案》提出,至2020年,促进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比重约达30%。工业园区已实现集中供热管网覆盖的区域,禁止新建燃煤锅炉(含重油或其他高污染的燃油);其他区域禁止新建每小时2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除工艺需求外,基本淘汰分散型燃煤燃油窑炉;沿海港口港作船舶、公务船舶使用岸电覆盖率达90%以上,集装箱、客滚和油轮专业化码头船舶使用岸电覆盖率达50%以上;建成充电站114座、分散式充电桩约3.1万个。其中,到2017年,除必要保留外,福州市及各县(市)城区基本淘汰或改造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
另外,大力推进厨房电气化水平,今年在政府及企事业单位食堂全面推行餐饮电气化;到2020年,在公共餐饮场所等尚未全面实现电气化的场所,推行全面电气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