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江苏常州检验检疫局工作人员在查验一批进口自日本的锂电池时发现,其表面没有标识铅、汞、镉等有害物质和环保使用期限,不符合《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检验检疫人员当场判定该批锂电池不合格,并出具了《检验检疫处理通知书》,要求企业进行有效整改。
据悉,该批锂电池共计45000个、货值75万美元。常州局工作人员开箱查验时发现该批锂电池包装完好,但其表面未标注环保使用年限,也未标注铅、汞、镉等有害物质的名称、含量等信息,违反了质检总局等八部委最新发布的《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工作人员在判定该批锂电池环保信息标注不完整,检验不合格后,向该企业相关人员宣讲了我国对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方面的相关规定,并要求企业对该批锂电池实施整改,整改完成前不得对该批货物进行使用和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