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32 股票简称:金鹰股份编号:临2017-011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启动转型工作以来,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积极筹划,调研,力图开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调整方向的新产业,并发挥出公司工业制造、管理等方面优势,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力。
2015年12月8日,公司发布了编号为2015-075号《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与湖南瑞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瑞翔”)共同投资设立浙江金鹰瑞翔材料有限公司,从事三元锂电池正极材料的研发、生产与销售;2016年12月7日公司发布了编号为2016-034号《关于新建项目的对外投资公告》,以自有资金新建年产5000吨锂离子电池磷酸铁锂正极材料项目。现结合实际情况,披露相关进展如下:
一、锂离子电池磷酸铁锂正极材料项目
公司磷酸铁锂正极材料项目是经公司管理层深入、全面研究后并在公司已有三元锂电池正极材料项目建设前提下的新项目,旨在全面布局新能源行业,并相互调节、发挥协同作用。
该项目在经公司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成立了专门项目组,全力加速推进项目实施,工程于2017年1月动工建设,经四个月突击已完成原有厂房改造(9200平方米)、购置和安装全部生产设备设施(72台)、人员招聘及培训、水电配备、安全环保等配套设施安装、调试等系列工作,并于2017年5月4日投入生产。
该项目总投资1.95亿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7500万元,流动资金1.2亿元,一期产能为2000吨/年,项目全部达产后,将年产5000吨锂离子电池磷酸铁锂正极材料。
二、三元锂电池正极材料项目
公司三元锂电池正极材料项目是公司管理层经一年国内、外深入调研、论证后报送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实施的项目,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等产业政策要求、符合日益增长的动力电池、储能电池等领域和市场的需求。
该项目技术门槛高,为保证工艺及品质,采用新建厂房的规划方案,自项目实施以来,公司高度重视并全力推进,得到政府相关部门支持。该项目总投资5亿元,其中征用土地27亩,新建厂房15000平方米,购置主要生产设备120台(套),截至目前仍在抓紧实施中,根据项目进度,生产设备将于5月下旬起进行安装、调试,计划于8月投入生产。项目达产,将形成年产1万吨三元锂电池正极材料的产能。
公司将根据公司新建项目的实施进度持续进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公司的指定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特此公告。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5月5日THE_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