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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滨海新区电动汽车用电价格新规,公交车充电服务费每千瓦时0.6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4-26  来源: 鑫椤资讯
     近日,天津市滨海新区发改委发布《关于开发区电动汽车用电价格和充换电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明确了电动公交车充电服务费为每千瓦时0.6元、电动公交车充换电服务费为每千瓦时0.80元、其它电动车充电服务费为每千瓦时1.0元。

天津滨海新区电动汽车用电价格新规,公交车充电服务费每千瓦时0.6元

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开发区电动汽车用电价格和充换电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天津泰达津联电力公司、滨海电力公司、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开发区电动汽车推广应用,营造宽松的政策环境,根据《市发展改革委关于电动汽车用电价格政策和充换电服务费有关问题通知》(津发改价管﹝2015﹞490号)精神,结合开发区实际,经工委、管委会办公会议确定,现将我区电动汽车用电价格政策和充换电服务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换电设施经营单位可向电动汽车用户收取电费及充换电服务费。

二、电费标准

(一)对向电网经营企业直接报装接电的经营性集中式充换电设施用电,执行天津市大工业用电价格(天津市发改委公告的分类电网销售电价),试行2年。2020年前,暂免收基本电费。

(二)其他充电设施按其所在场所执行分类目录电价。其中,居民家庭住宅、居民住宅小区、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中设置的充电设施用电,执行居民用电价格中的合表用户电价;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公共停车场中设置的充电设施用电按用户分类东区执行“小型商业、办公、照明”类用电价格,西区和现代产业园区执行“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类用电价格,南港及其他小区执行天津市政策。

三、充换电服务费标准

(一)电动公交车充电服务费为每千瓦时0.6元。

(二)电动公交车充换电服务费为每千瓦时0.80元。

(三)其它电动车充电服务费为每千瓦时1.0元。

电动汽车充换电服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经营企业可在不超过上述标准前提下,制定具体收费标准。

四、充换电设施经营单位应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标明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等事项。

五、以上规定和价格自2017年4月15日起执行。

特此通知。

2017年4月6日

 
关于我们:中国化学与物理电源行业协会(China Industrial Association of Power Sources,缩写:CIAPS) 是由电池行业企(事)业单位自愿组成的全国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协会成立于1989年12月,现有550多家会员单位,下设碱性蓄电池与新型化学电源分会、酸性蓄电池分会、锂电池分会、太阳能光伏分会、干电池工作委员会、电源配件分会、移动电源分会、储能应用分会、动力电池应用分会和电池隔膜分会等十个分支机构。
本会专业范围包括:铅酸蓄电池、镉镍蓄电池、氢镍蓄电池、锌锰碱锰电池、锂一次电池、锂离子电池、太阳电池、燃料电池、锌银电池、热电池、超级电容器、温差发电器及其他各种新型电池、电池系统解决方案,以及各类电池用原材料、零配件、生产设备、测试仪器和电池管理系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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