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财政部 《关于下达节能减排补助资金用于 2015 年新能源汽车补助清算和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补助的通知》(财建[2016]816 号)、《关于下达节能减排补助资金用于 2015 年新能源汽车第三批补助资金清算的通知》(财建〔2017〕39 号)等相关规定,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金龙联合汽车工业(苏州)有限公司于近日收到苏州市财政局转支付的2015 年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补贴款 160,437 万元。
此外,公司控股子公司厦门金龙联合汽车工业有限公司和厦门金龙旅行车有限公司已于 2016 年 12 月分别收到厦门市财政局转支付的 2015 年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补贴款 117,387 万元、161,911 万元。
2016年,受苏州金龙骗补问题的影响,金龙汽车在2016年10月12日晚间发布公告称收到财政部的处罚通知书。在申报2015年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新能源车中,有1683辆车截至 2015年底仍未完工,但在2015年提前办理了机动车行驶证,不符合申报条件,涉及补助资金5.19亿元。财政部将追回5.19亿元,并拟按违规问题金额的50%处以2.59亿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