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预测,2017年全年新能源汽车推广总量将在70-80万辆之间,到2020年完成500万辆的目标还有很多工作要做。各省市“十三五”新能源汽车推广政策出台落地,算是一个很好的开始。
1、上海到2020年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将达26万辆
3月3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了《上海市节能和应对气候变化“十三五”规划》的通知,通知提出发展绿色低碳交通,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坚持并完善小客车管控政策,绿色交通出行比重不低于80%。
到2020年,建成800公里轨道交通网络。力争形成500公里公交专用道,进一步提高地面公交的便捷性和服务水平。继续鼓励推广使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加大充电设施建设力度。
到2020年,新能源汽车达到26万辆,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公交车比例达到50%以上,中心城公交基本实现新能源化。加强智能交通建设和交通需求管理力度,鼓励发展拼车、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等共享出行模式。
2、陕西省两年内将推广新能源公交1.4万辆,新能源出租车3.6万辆
3月30日,陕西省工信厅厅长蒋跃表示,2019年前陕西全省的公交车和出租车将全部更换为新能源汽车。据统计,陕西省有3.6万辆出租车和1.4万辆公交车,其中西安市分别占有1.2万辆和8000辆。
蒋跃说,“我们要求各地结合治污降霾制定更新计划,从2017年到2019年对上述车辆完成更换,全部换成新能源汽车。与此同时,还将在各地做好充电桩等各类配套设施。”据介绍,陕西省是新能源汽车的制造大省,全国10%的新能源汽车由陕西制造,同时陕西又是新能源汽车的供应小省,仅拥有1%的新能源汽车,约1万辆。
3、北京2017将发放6万个新能源汽车指标
北京是我国新能源汽车发展的主要阵地,2017年北京发放新能源汽车指标额度为6万个。2月9日,北京公布了2017北京市新能源汽车的地方补贴标准,2017年北京新能源汽车补贴按照中央财政补贴额的50%确定地方补贴标准,国家和地方二级补贴总额不超过车辆销售价格的60%。另外,今年北京还将新建3000个公用充电桩。
4、广东省2020年实现25万辆新能源汽车保有量
据广东省发改委、经信委、环保厅联合下发《广东省节能减排“十三五”规划》提出,2020年,实现全省25万辆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全省新能源公交车保有量占全部公交车比例超75%,其中纯电动公交车占比超65%,基本实现纯电动公交车的规模化、商业化运营;珠三角地区新能源公交车保有量占比超85%,其中电动公交车占比超75%。珠三角地区成为全国纯电动公交车推广应用的示范区域,其中,深圳市于2018年、广州市于2019年、佛山市于2020年力争实现纯电动公交占比达100%。
根据《广东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规划(2016-2020年)》和《广东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有关情况。到2020年,全省将建成集中式充电站约1490座,建成分散式充电桩约35万个,整个计划涉及市场规模540亿元。
5、江苏省“十三五”期间将推广新能源汽车25万辆
《江苏省“十三五”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规定“十三五”期间,全省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标准车超过25万辆,到2020年形成以私人消费者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为主的推广应用格局。
到2020年,基本建成适度超前、布局合理、车桩相随、智能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累计建设充电桩约17万个,力争建成充电桩20万个,满足20万辆新能源汽车充电的需求。积极构建高等级公路城际快充网络。2016年至2017年,重点在盐洛、长深、淮徐、沪陕、南京绕城等20条高速公路服务区建设98个充电站。
积极构建高等级公路城际快充网络。2016年至2017年,重点在盐洛、长深、淮徐、沪陕、南京绕城等20条高速公路服务区建设98个充电站。
6、浙江省“十三五”期间将推广新能源汽车23万辆
据《浙江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十三五”发展规划》内容显示,浙江省力争到2020年,形成覆盖全省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格局,“十三五”期间累计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23万辆以上,私家车购买比例大幅提升,公交、环卫、物流、商业租赁等公共领域新能源汽车应用比例不低于30%,新增公务车采购中新能源汽车占比不低于50%。
力争到2020年,浙江省充电站(桩)等配套设施建设取得重要进展,“十三五”期间建设充换电站800座以上,充电桩超过21万个,形成适度超前、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
7、湖南省“十三五”期间推广新能源汽车15.6万辆
按照湖南省财政厅、省经信委印发的《湖南省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奖补政策》显示,“十三五”期间,湖南省推广应用各类新能源汽车目标任务为15.6万辆。
其中2016年的目标为1.8万辆,之后逐年递增 2.2万辆、2.8万辆和3.8万辆,2020年的目标是5万辆。若以2015年年底湖南省推广应用2.1万辆为基数,到2020年,湖南省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的数量将增长7倍多。在所有14个市州中,长株潭地区的任务最大,长沙57500辆,占比超过三成,株洲和湘潭各17300辆。
8、甘肃省“十三五”期间推广新能源汽车8.7万辆
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甘肃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2016—2020年)》显示,2016—2020年,全省新能源汽车(标准车)分年度推广数量分别不低于1.0万辆、1.2万辆、1.5万辆、2.0万辆、3.0万辆,且推广的新能源汽车数量占本地区新增及更新汽车总量比例不低于1%、1.5%、2%、2.5%、3%。
到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城市公共充电桩与电动汽车比例不低于1:5,省内其他城市公共充电桩与电动汽车比例力争达到1:10,能够满足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运行需要。为促进产业快速发展,到2020年,形成年产6万辆纯电动轿车及1000辆纯电动新能源客车生产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