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威股份最新公告,于2017年3月1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宁波京威动力电池有限公司及投资基金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与连云港正道新能源汽车系统集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连云港正道”)、北京致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致云”)以其发起设立的基金公司“宁波正威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暂定名,以工商局核定为准,以下简称“宁波正威”)三方共同设立“宁波京威动力电池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局核定为准,以下简称“投资标的”、“合资公司”或“宁波京威”)。
据公告显示,合资公司注册资本200,000万元人民币,京威股份出资54,000万元,持股比例为27%。
结合此前的公告,合资公司的组建,使本公司具备生产钛酸锂电池的能力,从而为本公司生产新能源电动车起到推动作用,有利于本公司的长远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