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5日,深圳市财政委和发改委联合公布了《深圳市2016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以下简称新政策)的通知,对补贴对象、补贴标准、补贴方式做出了详细和明确的规定。此次补贴内容和形式可谓“一站式”,除了车辆购置补贴外,还特别出台了一次性充电补贴、充电设施建设补贴、纯电动出租车营运(购车环节)补贴、动力电池回收补贴。
值得注意的是,新政策规定,此次深圳财政补助的车辆应是纳入工信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但目前推荐目录的重审结果尚未公布,这意味着深圳的财政补贴距离落地还有些时日。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对比发现,在新政策中,购买纯电动乘用车、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含增程式)依然按照续航里程进行阶梯式补贴,不过补贴额度相比去年均有所下降。比如,购买续航里程在100KM到150KM区间的纯电动乘用车,可以获得2.5万元的补贴,相比去年的3.5万元下降了1万元;购买续航里程在150KM到250KM区间的,可获得4.5万元补贴,相比去年的5万元下降了0.5万元。
对此,中投顾问新能源汽车产业链研究员李宇恒表示,购车补贴额度下降符合国家此前提出的退坡机制,一方面是要降低车企对补贴的依赖程度;另一方面是打击骗补车企。
此外,原本纯电动乘用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乘用车均有使用环节补贴,最高可达每辆2万元,最低每辆也有1万元,但此次新政策中则相应地取消了使用环节补贴,改为一次性充电补贴。
新政策指出,在一次性充电补贴标准上,对于购买载重3吨及以下的轻型、微型货车,并取得深圳市交通部门营运许可的,按电池容量给予每千瓦时600元一次性充电补贴。李宇恒告诉记者,从引入一次性充电补贴且以充电优惠卡形式发放而言,表明了深圳政府从鼓励购买新能源车转移到鼓励使用新能源车,开始想办法如何让新能源车真正用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