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在杭州的新能源车想要上牌,必须先安装好充电桩,这令不少购车人对电动汽车市场持观望态度。而《办法》的提出,对2015年7月1日后获得方案批复的新建住宅停车库,每个车位都必须预留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桩布线条件(电源线的沟槽、套管或桥架等),充电桩电表箱、用电容量则按10%的比例预留。这意味着,今后的新建住宅小区,每个停车位都具备安装充电桩条件,物业或者停车场再也不能阻挠车主安装充电桩了。
而面对已建成的小区,如需要加建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桩的,则视为设备安装,不需另行办理规划和土地审批手续。这一规定大大简化了安装充电桩的流程,即使住在老旧小区,车主也能够有理有据地安装充当桩了。《办法》明确,新能源电动汽车生产(销售)企业在与车主签订车辆销售合同时,应自行或委托充电桩生产企业为用户在其住宅小区自有车位(或有1年及以上使用权的固定车位)或办公场所固定车位上安装自用充电桩。而涉及到的安装费,原则上由销售商承担,但《办法》并未作出硬性规定,因此广大消费者在签订合同前最好与经销商沟通好,以免出现权益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