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安徽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省人大代表共提出建议951件,这些建议关系到老百姓生活的方方面面。本网从相关会议内容获悉,目前已经有889件建议得到解决或正在解决,其中也包括了针对安徽省低速电动汽车(微型电动汽车)出台地方相关管理办法。
低速电动汽车或合法上路
【建议】省人大代表李良松提出 “关于要求解决低速电动汽车产品上牌照问题的建议”。
【答复】对此,省公安厅答复称,将专题向省政府报告,建议参考、借鉴山东、福建等省在低速电动车管理方面的政策和措施,在不违背现行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参照现行机动车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要求,制定、出台我省低速电动车管理方面的地方性规章或文件,明确各部门在低速电动车市场准入、生产、销售、检验、牌证核发、使用等各个环节的职能,同时待国家相关政策和标准出台后,统一执行国家相关规定。
对于微型低速电动汽车的合法性问题一直备受争议,目前市面上的电动汽车也是鱼龙混杂,安全性问题是重点。然而低速电动车是市场有需求应运而生的新事物,能够满足市场的需求,就有存在的必要性,万不可扼杀打压。出台相应的管理政策对其进行规范,引领鼓励低速电动汽车的健康发展是很有必要的。
安徽近年来,新能源汽车在地方企业的带动下也迅速发展起来,其中如江淮、奇瑞等汽车品牌的影响力也不绝于耳,并且带动一系列有关新能源的上下游企业的崛起。安徽的低速电动汽车也大有山东、河南、河北等地的新能源电动汽车的发展趋势,越来越多的低速电动汽车出现在大街小巷上。是时候政府应该出面规范低速电动汽车的发展,给消费者的人身安全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