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电动车主充电只需缴纳电费。但该政策一出,电动车主在公共充电桩充电,需要缴纳电费和充电服务费,充电服务费交给充电桩建设单位。
这将给电动车主增加近一倍充电成本。以国家电网为例,公共充电设备收费为0.8745元/千瓦时。从2015年6月1日开始,国家电网将收取电费之外的服务费,服务费不超过当日北京市92号汽油最高零售价的15%。以5月7日的油价为例,当天电动车充电服务费不会超过0.969元/千瓦时。(注:一度电等于一千瓦时)
也就是说,5月7日到国家电网充电站充电,要缴纳电费0.8745元/千瓦时电,还要缴纳充电服务费0.969元/千瓦时(以收最高点为例),今后充电差不多一度电要交1.8元。这样一来,电动车主的充电费马上翻了一番。
还有人算过一笔账,以千瓦时电缴纳0.8元充电服务费为例,一辆电池容量为25千瓦时的电动汽车充满电,需要缴纳充电服务费20元,如果每天充一次电,每年一辆车增加的充电服务费约7300元。这是一大笔成本。
此前,电动车在介绍使用成本时,通常用这组数据:用电行驶成本比用油成本少2/3,不出几年就能省出一大笔油钱。但在实际情况中,未必是这样。
例如,尽管北京已经出台了电动车不限行、不限号等福利政策,但电动车主还是承受了很多痛苦。很多公共充电桩除了收电费,还要收停车费,有的地方停车费每小时8元钱,如果每辆车充满电需要8小时,这也是一大笔成本。
最近,北京发布了全市充电桩地图,给电动车主带来很多便利。但据一些车主反映,不少公共充电桩的标准不统一,不能兼容多个汽车品牌充电,还有的公共充电桩就是个摆设。
照此算来,电动车的使用成本并不低。如果再征收每年7000多元的充电服务费。一辆电动车的使用成本还有多少优势,能与燃油车抗衡?还有多少消费者愿意选择电动车?
有言论称,北京征收充电服务费不是首例,全国许多城市如合肥、南京、佛山都出台了征收充电服务费的政策,有的城市充电服务费高达1.7元/千瓦时,与此相比,北京的并不高。还有言论称,北京发改委出此政策的依据,是按照国家发改委去年7月下发的《关于电动汽车用电价格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制定的。
《通知》提出,要按照确保电动汽车使用成本显著低于燃油(或燃气)汽车使用成本原则,合理制定充换电服务费。在充换电设施经营企业向用户收取的电费、充换电服务费这两项收费中,电费按照国家规定的电价政策执行,充换电服务费由地方按照“有倾斜、有优惠”原则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
但是,《通知》的基本精神,还是要给电动车主更多实惠,达到推广电动车的目的。例如《通知》还提到,2020年前,各地要通过财政补贴、无偿划拨充换电设施建设场所等方式,积极降低运营成本,合理制定充换电服务费,让消费者得到更多实惠,增强电动汽车竞争力。
因此,在电动车推广刚刚破冰的时候,征收太高的充电服务费,时机并不成熟。国家863“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专家组组长王秉刚说,涨充电费要特别谨慎,电动汽车还在培育期,别太急赚钱。
记得一位汽车界人士曾总结说,电动车推广慢,主要是因为蛋糕还没做好,大家就来抢蛋糕了。
如今,电动车推广的蛋糕刚刚铺了个底子,还没做好主体,更没放好奶油和水果,建议相关部门暂缓抢蛋糕,还是齐心协力做大蛋糕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