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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德新能源汽车领域合作将迈向深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2-11  作者:鑫椤资讯
核心提示:中德双方在不断巩固标准法规合作的同时,在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政策制定、市场推进、产品开发、技术研究等方面也开展了广泛而深入的合作。
        中德双方在不断巩固标准法规合作的同时,在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政策制定、市场推进、产品开发、技术研究等方面也开展了广泛而深入的合作。
        2010年7月,中德签署了《关于全面推进战略伙伴关系的联合公报》,明确支持设立“中德替代动力平台”,加强电动汽车领域合作,为双方合作奠定了基础。从此两国首脑不断加强联系,提出将进一步深化电动汽车领域合作的建议。
        4年来,广泛的深度合作有了实质性进展。2012年中德双方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与德意志联邦共和国联邦经济和技术部关于电动汽车领域合作的谅解备忘录》。
        2012年4月、2013年6月、2014年10月中德双方分别在德国汉诺威、中国北京、德国柏林召开了三次电动汽车战略伙伴关系联席会议,中方工信部、科技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和质检总局5个部门,德方的经济技术部、交通部、环保部和教研部4个部门共同参加。联席会议搭建了中德双方相关部门沟通协调的良好平台,加强了双方在电动汽车标准法规、鼓励政策、科学研究、推广应用等各个方面的交流与合作。
        目前,两国相关部门、研究机构、高等院校、城市地区之间的交流合作广泛开展。在电动汽车充电接口等标准法规协调方面开展深入沟通,取得较好进展。
        2010年6月,科技部与德国联邦教科研部共同启动了“中德电动汽车联合研究中心”。以同济大学、清华大学、慕尼黑工业大学为代表的双方15所重点高校、科研机构和19家企业,共同实施的轻量化新型电动小轿车研制等项目已取得积极成效。该中心研制的四轮驱动燃料电池样车2013年4月在上海国际车展期间得到了展示。另外,比亚迪与奔驰成立的技术研发合资公司,共同研究开发的新能源汽车——腾势,已经上市并得到较好的市场反响。
        在示范推广方面,2011年6月中德首轮政府磋商期间,科技部与德国联邦交通部签署了《关于可持续交通、节能减排和创新交通技术的谅解备忘录》,为中德双方开展对口示范城市合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建立了大连—不来梅、武汉—北威州、深圳—汉堡等对接示范城市,加速推动电动汽车商业化和产业化。
        2014年初,科技部与德国联邦交通部在“继续深入开展城市间电动汽车互动示范运行”方面进一步达成共识。双方将在已建立城市间合作框架下,促进在机场、港口的电动汽车互动示范运行及相关研究工作,鼓励中德其他具备条件的城市积极参与互动示范。双方共同推动参与互动示范的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在车辆示范运营、设施配备、课题研究等方面为合作提供必要支持。合作还包括推动电动汽车商业模式创新和示范、燃料电池研究和示范项目等。
        记者了解到,2015年是中德合作创新年,将进一步组织开展中德新能源汽车产品市民体验活动,举办中德新能源汽车创新合作论坛,同时,在燃料电池汽车研发与市场推广方面、动力电池系统集成和成组技术方面加强合作研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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