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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涉铅产品关税不变 铅蓄电池电极进口税暂定5%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12-18  来源: chemnet  作者:鑫椤资讯
      近日,财政部发布《2015年关税实施方案》,据了解,2015年涉铅产品进出口关税,与2014年一致,未有变化。

      据了解,涉铅产品进口关税方面,2015年铅蓄电池电极(税列号85079010,仅保留电极)最惠国税率为10%,暂定税率5%;2015年其他蓄电池(铅蓄电池除外)用零件,最惠国税率为8%,暂定关税为5%。

      涉铅产品出口关税方面,2015年未锻轧精炼铅(税列号78011000)暂定出口税率10%,铅废碎料(税列号78020000)暂定税率10%,铅矿砂及其精矿(税列号26070000)最惠国出口税率30%,其他主要含的矿灰及残渣(税列号26202900)暂定出口税率10%。
 
关于我们:中国化学与物理电源行业协会(China Industrial Association of Power Sources,缩写:CIAPS) 是由电池行业企(事)业单位自愿组成的全国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协会成立于1989年12月,现有550多家会员单位,下设碱性蓄电池与新型化学电源分会、酸性蓄电池分会、锂电池分会、太阳能光伏分会、干电池工作委员会、电源配件分会、移动电源分会、储能应用分会、动力电池应用分会和电池隔膜分会等十个分支机构。
本会专业范围包括:铅酸蓄电池、镉镍蓄电池、氢镍蓄电池、锌锰碱锰电池、锂一次电池、锂离子电池、太阳电池、燃料电池、锌银电池、热电池、超级电容器、温差发电器及其他各种新型电池、电池系统解决方案,以及各类电池用原材料、零配件、生产设备、测试仪器和电池管理系统等。

关键词: 蓄电池 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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